关于公布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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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基层监管需求,对《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包含《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及时调整本级清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要依照本次公布的《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据此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在相关政务网站公开本部门动态调整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在监管平台中认领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市本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在抽查平台中完成新增、修改事项的认领,并依据本级本部门新确认的抽查事项清单对年度抽查计划进行调整、公示。负责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做好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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