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5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相关实验室部分领域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经相关实验室主动申请并审核确认,现注销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9家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注销业务范围信息表
国家认监委
2024年7月22日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经相关实验室主动申请并审核确认,现注销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9家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详见附件)。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注销业务范围信息表
国家认监委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