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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推行监督抽查“电子报告”工作模式
发布日期:2024-06-19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量:44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监督抽查“电子报告、网上传输、委托(直接)送达”工作模式(以下简称“‘电子报告’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目前,该工作模式已在全省全面推行。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开始,山东省内将不再邮寄送达监督抽查纸质检验报告,全面实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无纸化”传递。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手段。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不合格产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是保证监督抽查工作质效的关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实现了监督抽查工作从1.0到2.0的升级,监督抽查“电子报告”工作模式应运而生。
  2020年初,为第一时间防止不合格非医用口罩流入消费者手中,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抽查工作进行流程再造,采取“快检快处”(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告、即报告即处置)的工作方式,督促承检机构用最短时间完成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后立即报告,并随即通知相关市、县级市场监管局查封扣押和召回不合格口罩产品。2020年10月,该局在市场监管总局口罩质量提升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该局认真总结推广上述经验做法,在省级监督抽查工作中,针对所有重点产品普遍采取“快检快处”工作方式,实现对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控制、质量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消除。
  为进一步践行“快检快处”监管理念,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针对传统邮寄纸质检验报告送达时间较长且易丢失、不合格产品处置不及时等问题,通过优化升级“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技术应用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中,创新实施监督抽查“电子报告”工作模式,实现监督抽查计划编制、任务分配、抽样检验、结果通报、结果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全过程数字化、全程网上运行。
  “2021年8月27日,首份电子报告成功送达受检单位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和济南、青岛、临沂等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电子报告’工作模式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决定在全省各市、县局全面推行。今年1月,山东省各市市场监管局已全部启用‘电子报告’工作模式。目前,全省178个县级局全部启用‘电子报告’工作模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处长刘玻介绍说。
  据介绍,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该系统向承检机构下达抽查任务,线上调度、审查抽查结果,处理各环节工作进展,查看完成情况。承检机构在系统“检验机构端”接收任务,实施抽样检验,并及时录入抽样检验数据,在系统中生成经数字认证的电子检验报告。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登录系统“行政端”实时查看辖区内受检企业抽查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将抽查结果通知书、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送达企业,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清查处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复查,并将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整改复查情况及复查结果、行政处罚情况等及时上传系统。受检企业可登录系统“企业端”查看、下载、打印本单位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是全省首家在市局层面推行电子检验报告的单位,我们实行‘电子报告’工作模式后,不合格结果处理时限平均缩短了7天,大大提高了不合格产品处置效率。”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处长王语来说。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科副科长郭海波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最快30天才能收到纸质检验报告,收到后还需要企业确认检验结果。电子检验报告大大缩短时间,企业能够第一时间收到报告,第一时间自查问题,第一时间控制问题产品,降低了不合格产品扩散风险和后期召回的难度。”
  目前,山东省共生成电子检验报告81706份,对5731批次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进行了依法处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通过全面推行“电子报告”工作模式,实现了多方共赢:较之前的纸质检验报告模式,全省监督抽查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时效大幅提高,系统中监督抽查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所有抽查文书均以电子数据形态在系统中传递,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进展和完成质量可在线查看,市、县级市场监管局不再需要线下统计和报送数据信息,有效实现“基层减负”,也方便了受检企业;同时,年均节约邮寄送达费等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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